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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4 深市 滨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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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关于收购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28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

    一、交易概述

    2011 年 12 月 27 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房产”)、

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置业公司”)签订

《关于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书”),公司以 10000 万元收购金都房产持有的衢州置业公司

5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衢州置业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文三西路金都新城 1 号;

    3、法定代表人:吴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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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代理;房地产

租赁。

     金都房产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或已经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衢州市衢江北路 1 号营业用房西厅;

    3、法定代表人:吴忠泉;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股权结构:公司和金都房产各持有衢州置业公司 50%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衢州置业公司总资产

1,927,950,115.53 元,净资产 47,760,197.30 元;2010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21,735,786.90 元,实现净利润-3,986,014.35 元。(以上财

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衢州置业公司总资产 1,917,372,238.48

元,净资产 47,299,332.41 元;201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06,593.00 元,净利润-460,864.8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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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公司以 10000 万元收购金都房产持有的衢州置业

公司 50%的股权。

    2、支付方式:现金方式。协议书生效后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

向金都房产支付股权转让定金10000万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上述定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

    3、支付款项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4、定价依据:协商确定。

    5、标的股权的相关权益:金都房产对衢州置业公司股东借款本

息合计人民币 39193.5 万元,其中经各方确认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合

计为人民币 36693.5 万元整,经各方确认的股东借款整体利息以人民

币 2500 万元锁定。上述款项由衢州置业公司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

后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前分期归还金都房产。

    6、股权转让的财务基准日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衢州置业公司

的资产负债情况以财务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记载确认(衢州置业公司对

金都房产的负债情况以协议书约定金额为准)。在财务基准日以前未

列明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记载错误所发生的或有负债风险由双方

股东按照原股权比例承担,财务基准日之后的负债风险由新股东承

担。自财务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公司所有。

    7、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金都房产不再负责和参与衢州置业公司

经营,衢州置业公司一切经营事务由公司负责。公司作为衢州置业公

司全权操作方,享有衢州置业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独立经营权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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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独立负责衢州置业公司各项目后续投资、经营、管理、收益。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协议书自公司、金都房产、衢

州置业公司三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依照上市公

司规则获得董事会批准的决议后生效。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它安排

    本协议签署之后金都房产委派在衢州置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

他管理人员相应免职,由公司委派朱慧明担任衢州置业公司执行董

事、法定代表人,沈伟东担任衢州置业公司监事。

    本次收购收购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保持独立。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衢州置业公司股权,将增加公司权益储备土地面

130,399平方米,权益容积率建筑面积194,323.5平方米,有利于进一

步做强做大企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收购,也是公司在深耕杭州市场的同时,有选择性地稳步向

经济发展较快、市场发展潜力较大、开发风险较小的二、三线城市拓

展的发展战略的体现,有利于降低公司市场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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