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2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1 年 2 月 22 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戚金兴董事长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到 7 人。本次会
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将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 5 亿元贷款,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以城市之星 5 号楼(部分)在建工
程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
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物以抵押物清单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阳光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戚桂
仙女士(戚桂仙女士系公司总经理朱慧明先生之配偶)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将阳光海岸项目建筑面积为 378.01 平方米的商品房一
套,以总价人民币 12,832,305.00 元出售给戚桂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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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朱慧明先
生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 2011-008 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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