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时代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新城时代广场项目的开发主体。鉴于目前新城时代公司已经完成项目结算,合作双方利润已经完成分配,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城时代公司的后续结算工作,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与浙江中豪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980万元的价格收购浙江中豪所持新城时代公司4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城时代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豪成立于1999年9月27日,注册资本10,500万元,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80号,法定代表人:徐国耀,公司类型:2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建设、经营。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中豪持有的新城时代公司49%的股权。 新城时代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浙江中豪出资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专项开发、经营杭政储出(2005)54号地块,商品房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9,718.87万元,净资产1,786.67万元;2009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32.3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以980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中豪持有的新城时代公司49%的股权。 2、付款时间: 转让价款在2010年11月30日前交割。 3、股权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10年11月10日。 (二)定价原则
双方协商以新城时代公司2010年11月10日的注册资本2000万3
元为作价依据,按1:1的价格,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80万元。
五、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新城时代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更有利于新城时代公司后续的经营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