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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3 深市 力合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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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力合科创: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29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预计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0 万元。审计内容
包括 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繁荣,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瑞霖,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宋智云,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70 万元,与 2023 年相比持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审计报告和发表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充分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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