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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产丽星: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09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15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通产”或“子公司”)
与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农垦”)签订了吴江厂区工
程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一标段施工合同”), 与吴江市建设工
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建工”)签订了吴江厂区工程二标段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二标段施工合同”)。本次施工合同属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的建设合同。该项目相关公告详见公司 2012 年
5 月 21 日、2012 年 6 月 12 日、2012 年 7 月 21 日以及 2012 年 12 月 29 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36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44
号)、《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57 号) ,本次签订《施工合同》的相关事项如
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盖后,在吴江市住建局
备案成功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满由发包人保修
终止证书后失效。
     2、合同履行期限
     吴江厂区工程一标段及吴江厂区工程二标段合同工期均为 330 个日历天。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尽管本合同中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
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国家政策
调整等因素从而导致工程延期。
     4、该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该项目建设需要,
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
    (1)公司名称: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同津大道
    (3)法定代表人:陈寿
    (4)注册资本:21110.256863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日化产品包装容器的
研发、设计、生产;日化产品灌装;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投资的
全资子公司。
    2、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
    (1)公司名称: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盐城市永宁路 8 号
    (3)法定代表:戴苏文
    (4)注册资本:5611.156599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
装潢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材,橡塑制品。水暖器材、日用品批发、零售。
    (6)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7)履约能力分析: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 注册资金 5611.156599 万
元, 获得多项优质工程奖,银行资信等级 “AAA”
    3、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
    (1)公司名称: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吴江经济开发区江陵东路 58 号
    (3)法定代表:沈佩龙
    (4)注册资本:5088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具体按资
质经营)。
    (6)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7)履约能力分析: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注册资本 5088 万元,年施
工能力 130 万平方米,获得多项优质工程奖,在吴江建设的工程较多。
    4、其他情况说明:除本项目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2 年),本公司、
子公司与江苏农垦、吴江建工不存在业务往来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吴江厂区工程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吴江厂区工程一标段;
    工程地点:吴江区同津大道西侧、潘龙路以北、南巷路以南;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桩基(具体见清单);
    2、合同价款:吴江厂区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7,211,818.18 元;
    3、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结算;
    4、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 年 3 月 6 日   竣工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30 个日历天。
    330 个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筹资金提前投入)
    6、合同签署时间及地点: 2013 年 3 月 6 日于苏州吴江。
    (二)吴江厂区工程二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吴江厂区工程二标段
    工程地点:吴江区同津大道西侧、潘龙路以北、南巷路以南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等(具体见清单)
    2、合同价款:46,088,088.55 元
    3、工程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结算;
    4、、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 年 3 月 6 日   竣工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30 个日历天
    5、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筹资金提前投入)。
    6、合同签署时间及地点:2013 年 3 月 6 日于苏州吴江。
    四、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启动子公司实施“苏
州通产”所需的生产、办公、仓储等设施建设,将为苏州通产能够顺利建成投产
提供有利保障。同时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扩大公司的生产
经营规模,大幅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
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号:2013 字 888 号;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号:2013-001;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5、《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