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1-006 号
二 O 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9 时 30 分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
限公司坂田分厂
3、股权登记日:2011 年 2 月 14 日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海成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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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1,625,8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8,068,956 股的 62.63%。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银
(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国尧律师和陈赛德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并向其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61,625,8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二)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61,625,8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国尧律师、陈赛德律师就本次会议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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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
有限公司二 O 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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