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80 号《关于核准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证上【2020】610 号”文同意,公司 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歌尔转 2”,债券代码“128112”。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500 万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399,500 万元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597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90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也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喜验字【2020】第 0006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资金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初始存 其他 累计利息 期末金额
放金额 本期直接投入 永久补充流 收入净额
前期投入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
3,995,000,000.00 3,372,035,791.01 112,905,782.69 537,031,773.18 5,740,000.00 33,083,851. 64 370,504.7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歌
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施行专
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
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并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科技”)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设立了账号为 532907196810888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设立了账号为 8110601012201149387 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电子”)在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设立了账号为 377899991013000136370 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控股子公司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设立了账号为 53690358871090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歌尔电子、歌尔光学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2020 年 9 月 24
日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
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银行存款
余额
歌尔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 37050167610800003047 800,000,000.00 39.81
分行
歌尔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377010100100961301 800,000,000.00 1,332.57
歌尔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 1607001929200387060 595,000,000.00 8,720.95
开发支行
歌尔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 532907196810888 400,000,000.00 12,873.10
支行
歌尔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 8110601012201149387 400,000,000.00 0.00
路支行
歌尔电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 377899991013000136370 600,000,000.00 6,281.09
区支行
歌尔光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536903588710902 400,000,000.00 341,257.24
合计 3,995,000,000.00 370,504.76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到位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受募集资金到账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及变更实施主体的影响,之前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并已销户。具体如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8110601012501139043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 377899991013000113487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12月 28
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531902110910810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531902110910611 募集资金专
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销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利用公司子公司歌尔电子及歌尔光学在人员、设备、厂房等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进展,公
司将 AR/VR 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实施主体由歌尔股份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实施,同
时实施地点相应发生变更。上述变更相关议案已经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潍坊市综合保税区玉清东街
AR/VR 及相 潍坊高新区 歌尔电子 以南高新二路以东歌尔电子
关光学模组 歌尔股份 歌尔光电园 厂区
项目 内 歌尔光学 潍坊高新区歌尔光电园三期
歌尔光学厂区
2、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外部经济和产业发展
状况,科学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经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12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计划用于“青岛研发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2 日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53,703.18 万元转至歌尔科技一般账户。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