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55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899.09万份。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 拟授予的期权 占本次授予总
数量(万份) 额的比例
1 管理及业务骨干人员 5,551 人 20,899.09 93.22%
2 预留股票期权 1,520.00 6.78%
合计 22,419.09 100.00%
3、行权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37元/股。
4、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授予日后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40%:30%:3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数
量的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授予日后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数
量的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主要行权条件
(1)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合格
①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于公司年度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方案,考核维度包括个人绩效考评、关键任务等,公司根据每个激励对象承担的责任差异和管理范围,确定具体个人考核维度的设定及其权重,其中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级分为A、B+、B、B-、C、D 六档。公司每年会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关键任务达成率等对其各项个人考核维度进行评价,并按照权重得出每个人的绩效考核最终得分,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
公司按照绩效考核规则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照个人绩效考核最终得分确定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个人绩效考核得分/100。对于个人绩
效考评等级为 A、B+、B、B-的激励对象,在 50%~100%的范围内,按其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和其获授的当年度股票期权份额,确定最终的可行权数量;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级为 C 的激励对象,其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为 50%;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级为D 的激励对象,取消其获授的当年度全部股票期权份额,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当年度对应可行权比例
A
B+
50%~100%
B
B-
C 50%
D 0%
②其他重要管理骨干、业务骨干
激励对象须与公司签订《个人绩效承诺书》,其中规定其个人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目标值和计算方法等。公司每年对其《个人绩效承诺书》中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评价,并得出每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级分为 A、B+、B、B-、C、D 六档。
公司按照其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级确定其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级为 A、B+、B、B-的激励对象,在 70%~100%的范围内,按照其当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等级和工作表现等综合评价确定当年度可行权比例,按其当年度可行权比例和其获授的当年度股票期权份额,确定最终的可行权数量;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
级为 C 的激励对象,其当年度可行权比例为 50%;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级为 D 的激
励对象,取消其获授的当年度全部股票期权份额,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当年度对应可行权比例
A
B+
70%~100%
B
B-
C 50%
③其他说明
激励对象存在诚信、廉洁等方面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者对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声誉损失的重大生产经营事故负有责任,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取消其当年度可行权份额。在对应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申请注销。在考核期间,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或降级等情形的,公司有权对其可行权份额作出相应调整。
(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4、2025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期间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876.08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1,063.82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5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1,298.48亿元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期间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4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1,063.82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5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1,298.48亿元
上表中“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3年7月20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一)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