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00
2、召开地点: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 A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2022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 期间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姜滨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 2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93,111,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56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7,952,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75,159,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32%;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85,661,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2,914,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1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463,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309%;反对1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3%。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下四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姜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59,496,38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2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2,045,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8.2324%。
表决结果:姜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2.02 选举姜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85,2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822,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560%。
表决结果:姜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2.03 选举段会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80,749,11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3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3,298,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5.6722%。
表决结果:段会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2.04 选举李友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86,474,13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9,023,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6764%。
表决结果:李友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以下三名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王琨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82,732,35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5,281,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6.3665%。
表决结果:王琨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02 选举黄翊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1,67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220,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4958%。
表决结果:黄翊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03 选举姜付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1,671,7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220,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4959%。
表决结果:姜付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2,86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219,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2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411,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21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769%;弃权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0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6,42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10,941,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0%;弃权5,743,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8,976,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4.1594%;反对10,941,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8301%;弃权5,743,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010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2,864,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3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413,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2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748%;弃权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孙春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