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及战略发展布局,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的最新规范化表述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声学、 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
光学、无线通信技术及相关产品,机 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模具制造;模
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智能机电及信息 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
产品,精密电子产品模具,精密五金 售;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
件,消费类电子产品,LED 封装及相关 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
应用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软件的 实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
开发、销售;与以上技术、产品相关 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
的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1 (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接收设备,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需经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无
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如与工 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
商登记不符,以工商登记为准。 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
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
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
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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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对外担保事项须取得董事会全体 过。
成员 2/3 以上签署同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 2021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 2022
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