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41 深市 歌尔股份


首页 公告 歌尔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歌尔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歌尔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鉴于 20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等,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001人变更为4,800 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7,752 万份调整为 7,409.9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202 万份调整为 5,927.94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550 万份调整为 1,481.985 万份(因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数量比例大于 20%,故同步调减预留部分数量)。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20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等,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 5,001 人变更为 4,800 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
数由 7,752 万份调整为 7,409.925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202
万份调整为 5,927.94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550 万份调整为 1,481.985
万份(因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数量比例大于 20%,故同步调减预留部分数量)。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前述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授予之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4、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

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80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927.94 万份。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5、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