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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1 深市 歌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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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关于“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歌尔股份:关于“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2 日、2020
年 5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届满,现将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公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9,270,1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非交
易过户至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2020 年 5 月 8 日)起计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持股计划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家园 4 号”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届满,该批股票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解锁。

    二、“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届
满,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解锁条件已达成,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择机卖出股票。在存续期内,“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三、“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1、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存续期内,“家园 4 号”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3、持股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1)“家园 4 号”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家园 4 号”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之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家园 4 号”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家园 4 号”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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