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0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430.2764万份,行权价格为29.13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50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30.2764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
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55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5,246 万份,行权价格为 29.33 元/
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4、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登记工作。
5、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29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3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6、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
予登记工作。
7、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29.13 元/股;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 556 人调整至 503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 5,246
万份调整为 4,877.6764 万份,注销 368.3236 万份已获授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
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23 日期间(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早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根据本次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等待期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6月24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等待期即将届满。
(二) 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
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况,符合本项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釆取市场禁入措施;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励
对象均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足本项行权条件。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
3、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合格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公司按照《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有53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自理办法》中确定的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绩效评价。个人绩 愿放弃行权;116名激励对效评价包括五个等级:A、B+、B、C、D,对应不同的股票期权解锁 象考核结果对应解锁比例
未达100%,符合部分行权
比例。其中考核结果为A、B+、B的激励对象为年度考核合格,激励 条件;剩余387名激励对象对象解锁比例根据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年度关键任务的综合结果进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浮动,对应的解锁比例为70%-100%,考核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对 股票期权解锁为100%,符
应解锁比例为50%,考核结果为D的激励对象不得解锁。 合全部行权条件。
考核等级 当年股票期权份额
对应解锁比例
A
B+ 综合解锁系数为 70%~100%
B
C 50%
D 0
4、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度为2021-2022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如下表所示: 告,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营
业收入78,221,418,618.02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元,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2021 年营业 长35.47%,满足第一个行权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期的行权条件。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2022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
毕,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48 元/股调整为 29.33 元/股;因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中 1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