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披
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滨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
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451,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姜滨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本公司股份 59,664,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84%),受让方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总裁姜龙先生。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姜滨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姜滨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累计 32,450,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已公告;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9,664,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受让方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总裁姜龙先生。
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
股东 职务 减持 减持期间 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份占总
名称 方式 来源 (元/股) (股) 股本比
例
姜滨 董事 集中 2019 年 11 月 18 日 首次 20.69 1,045,700 0.03%
长、 竞价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公开 20.82 6,317,680 0.19%
实际 交易 2019 年 11 月 20 日 发行 20.78 4,000,000 0.12%
控制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前股 20.58 1,224,700 0.04%
人 2019 年 12 月 5 日 份 20.21 3,637,400 0.11%
2019 年 12 月 6 日 20.99 6,142,920 0.19%
2019 年 12 月 9 日 20.92 3,727,827 0.11%
2019 年 12 月 10 日 20.86 1,855,500 0.06%
2019 年 12 月 11 日 20.52 4,499,200 0.14%
大宗 2019 年 12 月 11 日 19.35 26,258,873 0.81%
交易 2019 年 12 月 12 日 18.44 25,647,606 0.79%
2019 年 12 月 13 日 18.09 7,758,106 0.24%
合计 92,115,512 2.84%
注:①歌尔集团、实际控制人姜滨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披露《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为 4.50%(含本次减持情况)。
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0,101,518 15.41% 407,986,006 12.57%
姜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025,380 3.85% 32,909,868 1.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076,138 11.56% 375,076,138 11.5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姜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7,986,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4、姜滨先生于 2007 年 10 月 8 日做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该承诺于
2011 年 5 月 23 日已履行完毕。
姜滨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做出限售承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同时若其今后不在公司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长期履行中。
2015 年 7 月 9 日为响应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 号文)精神,姜滨先生承
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通过资管计划增持的股份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进行减持,上述承诺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已履行完毕。
姜滨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已履行完毕。
2017 年 3 月 22 日,姜滨先生承诺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姜滨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1、姜滨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