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3-047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沟通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 增加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说明
在“三、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
的确定依据、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部分,增加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
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具体如下:
(1)原则上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标准方可成为激励对象:①司龄2年以上;
②管理类员工职等8级以上,研发技术及市场类员工职等7级以上。
(2)不符合上述两个标准的,需由公司分管领导单独提名并经激励对象评
审会评审后最终确定。”
二、修订完善行权业绩条件的合理性说明
在“八、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二)股票期权的行
权条件 、4、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中,修订完善了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对照如
下:
原稿: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修订稿:
“为了使得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备较强的可实施性和明显的激励考核
效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充分参考行业下游需求
预期、同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增长率、本次期权激励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以及2012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年实现效益贡献等因素,制定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净利润考核指标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
三、修订行权期安排
修订“九、行权期安排”部分,对照如下:
原稿:
“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后12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自
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即等待期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20%:20%:30%:
30%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行权期 2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行权期 2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四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后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在该部分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
日内按20%:30%:50%的行权比例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第三、第四个行
权期同步,分三次进行行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数
量的比例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且自首次授
第一个行权期 予日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满 20%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行权期 5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修订稿:
“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后12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自
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即等待期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20%:20%:30%:
30%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