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证券代码:002241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上三个
备忘录合称为“《备忘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声学”)《公司章程》
制定。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歌尔声学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次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00万份,对应的标
的股票数量为3,000万股,占歌尔声学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97%。公司全部有效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额的10%;其中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2,753.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246.7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8.22%。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1.27元。
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确定,该价格不低于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
均收盘价。
4、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或派息、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
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前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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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
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
毕之日止;有效期为60个月。
6、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后12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即等待期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20%:20%:30%:
30%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行权期 2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行权期 2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四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后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在该部分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
日内按20%:30%:50%的行权比例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第三、第四个行
权期同步,分三期行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数
行权期 行权时间 量的比例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且自首次授
第一个行权期 予日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满 20%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行权期 50%
授予日满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主要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在行权期的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
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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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