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7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317 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918,000 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7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5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1、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1 日期间,在内部宣传栏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于 2023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5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
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6、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拟对 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解除限售名单、拟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届满。
(二)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795,113.77万元,2022年公司
营业收入为1,203,923.37万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元 ,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3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1-2022 年平均营业收入。 301,715.56万元,2021-2022
年 平 均 营 业 收 入 为
752,819.46万元。2023年公司
营业收入高于2021-2022年
平均营业收入,公司业绩指
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26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人,其中 9 人离职已不具备
4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 激励资格,其他 317 人 2023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 年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导 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例均为 100%。
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 317 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3,918,000 股进行解除限售。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317 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9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53%
3、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的 本次可解 剩余未解 本次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 职务 限制性股 除限售的 除限售的 的股票数量占已
票数量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周祎 董事长 30 12 18 40%
邓伟军 董事、总经理 30 12 18 40%
姚开林 副总经理 20 8 12 40%
王琪 财务总监 20 8 12 40%
雷利民 董事会秘书 20 8 12 40%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核心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59.5 343.8 515.7 40%
(312人)
合计 979.5 391.8 587.7 40%
注 1:限制性股票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
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注 2:激励对象中周祎先生、邓伟军先生、姚开林先生、王琪先生、雷利民先生分别为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