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4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
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出具的提名函,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屯集团提名周祎先生、邓伟军先生、方轶先生、姚婧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亚迪提名李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拟选举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非独立董
事薪酬参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出具的提名函,盛屯集团提名周毅女士、马涛先生、黄礼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毅女士、马涛先生、黄礼登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薪酬参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的规范化表述,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 年 5 月修订)》及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祎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学学士,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工程师;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沃联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4 月-2017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2020 年 6 月任公司总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四川盛研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盛印轩瑞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盛泽鑫辰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盛印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旭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周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伟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盛新锂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盛熠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胜源企业有限公司董事、盛睿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邓伟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伟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轶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
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市商周文化有限公司副经理;TCL 集团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德赛集团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主管、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盛威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四川盛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盛新金属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方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2,2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轶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凯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
士。2015 年 4 月参加工作。历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团队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团队执行总经理。
李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