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13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49 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705,500 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等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期间,在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内部宣传栏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22)。
4、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于 2020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25)。
5、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认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以人民币 6.95 元/股的价格向 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77.5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12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 2020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等相关公告。
6、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
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亦对拟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等相关公告。
7、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拟以人民币 28.61 元/股的价格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1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等相关公告。
8、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等相关公告。
9、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拟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8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解除限售名单、拟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9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等相关公告。
10、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届满。
(二)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1年公司锂相关业务整体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营业收入为278,546.97万元,
3 以 2019 年公司锂相关业务整体营业收入为基数, 较2019年公司锂相关业务整
2021年锂相关业务整体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体营业收入50,628.83万元的
增长率为450.17%,公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