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8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锂能”、“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拟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发行股票。
比亚迪董事会秘书李黔为公司的董事,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比亚迪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比亚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亚迪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开展产品购销等业务合作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签
署了《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盛新锂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比亚迪签署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比
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911,142,855 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成立日期:1995 年 2 月 10 日
主要业务:比亚迪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二)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比亚迪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股)
1 HKSCCNOMINEES 境外法人 29.97% 872,397,747(注 1)
LIMITED
2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17.64% 513,623,850(注 2)
3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8.22% 239,228,620
WESTERN
CAPITALGROUP LLC (系
原名为 MIDAMERICAN
4 ENERGY HOLDINGS 境外法人 7.73% 225,000,000
COMPANY 的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COMPANY100%
控制的公司)
5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2% 154,976,202
6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2.84% 82,635,607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19% 63,684,000
8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63% 18,299,740
9 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41% 11,976,633
10 李柯 境内自然人 0.38% 10,921,40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
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3,727,700 股 A 股;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
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比亚迪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比亚迪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1,707,376.30 29,578,014.70
负债合计 21,170,188.40 19,153,593.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37,187.90 10,424,420.90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6,682,518.50 21,614,239.50
净利润 91,151.00 396,726.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0,840.80 304,518.80
者的净利润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比亚迪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 5%,比亚迪董事会秘书李黔为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比亚迪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比亚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亚迪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开展产品购销等业务合作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
比亚迪作为上市公司及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领军厂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比亚迪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334.50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 46,630,917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53,703,543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5%,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2.9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因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价格为 42.89 元/股。
五、《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一)协议签订主体及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
(二)主要内容
公司与比亚迪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签署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双方现拟对《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并达成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条款变更
1.1 双方同意,结合当前监管指引和双方实际情况,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股票认购的数量、价格与方式”之第 1 款“认购数量”约定变更为如下内容: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9,604,98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金额为人民币不低于 200,000.00 万元且不高于 230,334.50 万元(以下简称“认购金额”),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下简称“认购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认购数量不低于 46,630,917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53,70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