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1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 年 3 月 22 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锂能”
或“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签署了《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比亚迪发行不低于 46,522,448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69,783,670 股(含本数)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5%,发行价格为 42.99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2、本次发行完成前,比亚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比亚迪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比亚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开展产品购销等业务合作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911,142,855 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成立日期:1995 年 2 月 10 日
主要业务:比亚迪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二)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比亚迪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股)
1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人 28.74% 822,377,147(注 1)
LIMITED
2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17.95% 513,623,850(注 2)
3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8.36% 239,228,620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
4 名为 MIDAMERICAN 境外法人 7.86% 225,000,000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5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2% 155,149,602
司
6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2.97% 84,929,660(注 3)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15% 61,505,667
8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64% 18,299,74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法人
9 任公司 0.54% 15,380,200
10 张炜 境内自然人 0.38% 10,999,90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
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3,727,700 股 A 股;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
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比亚迪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比亚迪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186,088.50 20,101,732.10
负债合计 16,067,806.80 13,656,340.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18,281.70 6,445,391.2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4,519,235.80 15,659,769.10
净利润 329,654.30 601,39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44,311.20 423,426.70
者的净利润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比亚迪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完成前,比亚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比亚迪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比亚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开展产品购销等业务合作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
比亚迪作为上市公司及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领军厂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比亚迪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数量为不低于 46,522,448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69,783,67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5%,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2.9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甲方)与比亚迪(乙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战略投资者):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2 年 3 月 22 日
(二)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9,604,98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
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金额为人民币不低于 200,000.00 万元且不高于 30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认购金
额”),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下简称“认购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认购数量不低于 46,522,448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69,783,670 股(含本数),且不低于非公开发行后甲方总股本的 5%。
如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一方信息披露前需提前通知对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认购数量。
(三)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42.99 元/股(以下简称“认购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如甲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