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股票来源、股票规模等实施要素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要求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总人数为不超过 15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828.395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计份额不超过 10,828.395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8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法定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
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 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目录...... 5
释义...... 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股价格和购股规模 ...... 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10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 11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3
八、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7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7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分配、持有人所持权益的处置...... 18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9
十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20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本公司、公司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计划草案、本员工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
计划》
《公司章程》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兼顾公司长短期利益,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依法履行相应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确定。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15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股价格和购股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828.395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计份额不超过 10,828.3950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及初步认购份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份额上限(万份)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
1 周祎 董事长 2,250.0000 20.78%
2 邓伟军 董事、总经理 1,750.0000 16.16%
3 方轶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500.0000 13.85%
4 姚开林 副总经理 750.0000 6.93%
5 王琪 财务总监 750.0000 6.93%
董事会秘书、
6 姚婧 1,500.0000 13.85%
副总经理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7 2,328.3950 21.50%
(不超过 9 人)
合计 10,828.3950 100.00%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参加对象及其具体认购份额可能存在变动,以最终执行情况为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2018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报告书》。
截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 4,331,358 股,最高成交价为 9.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93 元/股,
成交总金额 3,703.7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购股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25.00 元/股。定价依据如下:
为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增强核心骨干人员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有效性。因此,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和行业发展情况,拟通过承担合理的激励成本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实施激励。在兼顾激励成本和激励效果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