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释 义 ...... 2
声 明 ......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4
二、本次授予情况 ...... 6
三、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 8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9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10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盛新锂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盛新锂
能;证券代码:002240)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 指 激励计划
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盛新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
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
限售期 指 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
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盛新锂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等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期间,在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内部宣传栏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22)。
4、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于 2020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25)。
5、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认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以人民币 6.95 元/股的价格向 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77.5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12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 2020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等相关公告。
6、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亦对拟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等相关公告。
7、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拟以人民币 28.61 元/股的价格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1 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1 年 8 月 31 日。
2. 授予价格:28.61 元/股。
3. 授予数量:111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 授予人数:49 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本公告披露日公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11 100.00% 0.13%
(业务)骨干(49人)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公司锂相关业务整体营业收入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