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泽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泽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林泽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对林泽剑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利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雷利民先生简历附后。
雷利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雷利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2 楼 3206-3207
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雷利民先生简历
雷利民,男,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雷利民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雷利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利民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