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0-170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77.5 万股。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9 号——股权激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指南(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完成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577.5 万股。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2月 5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及其相关公告。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4 日
2、首次授予价格:6.95 元/股
3、首次授予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4 人,为公司
的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首次授予的数量:577.5 万股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2)解除限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认购意向反馈,有 3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不再满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授予条件、5 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2 人调整为 54 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743,934,058 股增至
749,709,058 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 137,102,686 股股票,占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8.29%,本次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 6 个
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五、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了《深圳盛新
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75 号):经我们审验,截至2020年12月4日止,贵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新增注册资本5,775,000.00元,由周祎、邓伟军、方铁、姚开林、王琪等 5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激励
对象均用现金认购,发行普通股 A 股 5,775,000.00 股,行权价格 6.95 元/股,共
收到资金为人民币 40,136,250.00 元,超出增加股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4,361,250.00 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已汇入贵公司账户:(户名: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名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7010100101058684)。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2、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类型 占总股本比 (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例(%) 数量(股) 例(%)
限售流通股 47,686,666 6.41 +5,775,000 53,461,666 7.13
无限售流通股 696,247,392 93.59 - 696,247,392 92.87
股份总数 743,934,058 100 +5,775,000 749,709,058 100
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