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有关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释 义...... 3
声 明...... 4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5
二、本次授予情况...... 7
三、本次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情况差异之处...... 8
四、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0
六、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11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盛新锂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盛新锂
能;证券代码:002240)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 指 激励计划
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 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盛新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有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
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
激励对象 指 职的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
限售期 指 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
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盛新锂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期间,在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22)。
4、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25)。
5、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认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明
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4 日。
2. 授予价格:6.95 元/股。
3. 授予数量:577.50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 授予人数:54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
激励对象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周祎 董事长 110 15.98% 0.15%
邓伟军 董事、总经理 85 12.35% 0.11%
方轶 董事、常务副总经 35 5.08% 0.05%
理
姚开林 副总经理 35 5.08% 0.05%
王琪 财务总监 35 5.08% 0.05%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277.5 40.31% 0.37%
干(49人)
预留部分 111 16.12% 0.15%
合计 688.5 100.00% 0.93%
6. 有效期:自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 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8. 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公司锂相关业务整体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