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
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7 年 9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639,45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8,431,990.7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4,692.7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7,497,298.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20016 号《验资报告》。
2、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39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3,629,458 股股份、向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发行 8,586,525 股股份、向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35,667,107 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睿泽拾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5,997,357 股股份、向四川发展国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35,340,158 股股份、向新疆东方长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642,007 股股份,合计发
行 121,862,612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屯锂业”)100%股权。2019 年 11 月 22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亚会 B 验字(2019)0108 号)。本次交易作价定为 92,250.00 万元,均
通过上述股份发行支付对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募集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使用情况。
3、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9 号)的核准,公司实施了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非公开发行 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86,727,989 股,募集资金总额 659,999,996.29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 6,471,500.30 元和其他发行费用5,528,499.7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7,999,996.29 元,并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亚会 A 验字(2020)
0007 号”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64,749.7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64,878.31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4,159.55
2020 年 1-3 月使用金额 718.76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130.48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 130.29
2020 年 1-3 月利息 0.1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90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66,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47,374.46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0 年 1-3 月使用金额 47,374.46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0.54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
2020 年 1-3 月利息 0.5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626.08
(三)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国海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 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进行注销。
(四)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
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已销户
限公司深圳分行 60610310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 213223195261100001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蛇口支行 338150100100050074 1.47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户
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994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绵竹市支行 22205001040003775 0.43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户
司成都武侯支行 81110010138004186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吉安市分行 194739508959 已销户
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 8115701012300137976 已销户
合计 1.90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
下:
账户余额(万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万象支行 743273327397 5,626.0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后海支行 338130100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