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终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收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李晓奇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协议转让的具体情况
2019 年 8 月 16 日,李晓奇女士与其配偶司徒民景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李晓奇女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26,767,173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5.0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司徒民景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8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鉴于上述协议转让事宜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意见,李晓奇女士与司
徒民景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签署《终止协议》,同意终止 2019 年 8 月 16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后,李晓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7,200,000 股,占威华股份总股本的 5.00%。
2、本次终止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终止协议转让后,李晓奇女士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