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7.61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数量为86,727,989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为743,934,058股。
三、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4月3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四、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0年3月26日受理威华股份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五、2020年3月23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6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3月20日16:00止,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金额合计659,999,996.29元。
六、2020年3月23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7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3月20日止,威华股份已收到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659,999,996.2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033,455.28元。
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 义
在本公告书及其摘要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威华 指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威华股份,股票代码:002240股份/发行人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威华股份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盛屯锂业
本次资产重组 指 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募
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 指 威华股份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
资金
《广东威华 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 金暨
本公告书 指 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 资金非公 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暨上
市公告书》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盛屯锂业 100%股权
标的公司/盛屯锂业 指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华闽矿业有限公司”
奥伊诺矿业 指 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 75%
盛屯集团 指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盛屯贸易 指 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控制的企业
福建华闽 指 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前海睿泽 指 深圳市前海睿泽拾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
方之一
四川国瑞 指 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发展国瑞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东方长丰 指 新疆东方长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本次交易 对方之
一
交易对方 指 盛屯集团、盛屯贸易、福建华闽、前海睿泽、四川国瑞、东方长
丰
各方/交易各方 指 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发行
对象
蓉璞科技 指 成都蓉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通信托 紫金 9 号 指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 紫金 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海 证券/独立财 务
顾问 (主承销 商)/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会计师/亚太会计师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 2 月 14 日修订)
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定价基准日 指 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公告书存在部分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本公告书如无特殊说明,在股份数量的计算时,不满 1 股的,予以舍去。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Weihua Corporation
股票简称 威华股份
股票代码 0022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1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57,206,069 元
法定代表人 王天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617930267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1 楼 3101-3102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1 楼 3101-3102
邮政编码 518031
董事会秘书 邓伟军
电话 0755-82553099
传真 0755-82725977
公司网址 http://www.gdweihua.cn/
所属行业 C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两大板 块,一是新能 源材料业务,主要
主营业务 是基础锂盐和稀土产品的生产与 销售;二是中 (高)密度纤维板
的生产与销售、林木种植与销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已取得有关批准或核准,可以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对方盛屯集团、盛屯贸易、福建华闽、前海睿泽、四川国瑞、东方长丰均已履行其有关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2 月 14 日,盛屯锂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 年 5 月 27 日,盛屯锂业召开股东会,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调整重新
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二)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2 月 18 日,威华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事项。2019 年 5 月 30 日,威华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事项。2019 年 6 月 17 日,威华
股份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事项。
2020 年 2 月 18 日,威华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事项。2020 年 3 月 5 日,威华股份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事项。
(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程序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 2019 年第 47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9 号),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臻宇、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魏敏钗、陈天虹及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