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集合计划方式实施,集合计划委托金额上限为30,000万元,份额上限为30,000万份,按照不超过2:1设立优先份额和一般份额。集合计划优先份额和一般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计划的一般份额。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员工合计不超过160人,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上限为12,000万份份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017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 12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部分员工因认购份额的资金无法筹措到位,表示减少认购或者不再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以及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及根据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调整。
2、调整内容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由不超过160人调整为不超过139人,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天广先生的认购份额上限由1,600万元调整为2,280万元,
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份额上限由9,150万元
调整为8,470万元。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其他变更。
调整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人 职务 出资额上限(万元)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王天广 董事长、总经理 2,280 19.00%
华如 董事 140 1.17%
钟大连 监事会主席 200 1.67%
李婵 监事 40 0.33%
陈冬炎 监事 70 0.58%
方轶 副总经理 260 2.17%
麦昊天 副总经理 140 1.17%
邓伟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60 2.17%
王琪 财务总监 140 1.17%
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130人) 8,470 70.58%
合计 12,000 100.00%
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与公司签署的协议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本次调整后,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本次调整的相关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