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4-020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现任年报审计团队拟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稳定性,避免频繁更替审计机构和审计团队带来的风险,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和审核,公司拟继续沿用现有审计业务团队并相应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
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万元。
审计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1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 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
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志文,2001 年 10 月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0 家。
1“同行业”指制造业,非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劳雪红,2003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
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惠增强,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1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监高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可以在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将基于拟聘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
质量,综合考虑审计业务总体工作量、参与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资历、发生的合理费用及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市场价格水平等多重因素予以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负责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北京大华国际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及本公司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现任审计机构大华所已连续 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此期间大华所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
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该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将其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现任审计团队拟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
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稳定性,避免频繁更替审计团队
带来的风险,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和审核,公司拟继续沿用
现有审计业务团队并相应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该所对此无异议。目前,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处于沟通程序中。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深入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审计师团队的稳定性,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北京
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若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则公司本次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之事项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材料;
4.北京大华国际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