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3-05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张永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冷泠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在本报告中提及的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业务预期等,均为本公司基于当前行业、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清晰理解其真实含义,审慎关注投资风险。
本公司受所在的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影响较大,收入水平与汽车市场整体景气程度直接相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不适用)......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不适用)......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4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本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永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光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冷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3.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告及文件文本。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奥特佳 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奥特佳 指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空调国际、空调国际集团、AI 指 Air International Thermal 及其子公司
埃泰斯 指 江苏埃泰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汽车空调系统 指 构成汽车空调功能的关键部件及管路的总称
汽车空调压缩机 指 应用于汽车空调系统的制冷剂压缩机,是汽车空调系统的关键
零件,主要有涡旋式、活塞式和电动式三大类
储能电池热管理系统 指 应用于储能电池温度控制的专门机组或系统
江苏天佑 指 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天佑 指 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天佑 指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江苏天佑、北京天佑及西藏天佑
实际控制人 指 张永明先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奥特佳 股票代码 00223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奥特佳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otecar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Aotecar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永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窦海涛 彭铁汉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
电话 025-52600072 025-52600072
传真 025-52600072 025-52600072
电子信箱 securities@aotecar.com securities@aotecar.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049,054,057.43 2,859,124,409.83 2,859,124,409.83 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2,615,058.71 -26,452,450.65 -26,452,450.65 261.10%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639,095.64 -31,736,044.49 -31,736,044.49 190.24%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4,336,606.54 129,831,107.78 129,831,107.78 65.09%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31 -0.0082 -0.0082 259.7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31 -0.0082 -0.0082 259.76%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77% -0.50% -0.50% 增长 1.27 个百分点
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243,292,675.47 12,149,760,281.57 12,156,621,994.46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582,748,717.93 5,524,755,316.77 5,524,874,492.30 1.05%
的净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报告期间内公司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是:遵从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