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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奥特佳: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了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法规,本公司现将2022 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898,727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2,648.1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1)第 02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为本公司使用该等募集资金的第二年。本报告期,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5,834.44 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 1992.26 万元、因项目结束而产生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942.18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3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560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221.15 万元,其中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4669.80 万元,按照发行计划及调整计划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16621.35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3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银行七天通知存款)56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专户活期存款)1644.6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合计 7244.68 万元,构成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按计划用于“中央研究院”项目建设和其他已完成项目的尾款等支付。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于 2007年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15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了对该《管理办法》的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亦符合其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报告期内,《管理办法》未做修订。

  (二)募集资金存管情况

  1.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签署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范、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以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奥特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机电)、上海空调国际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调国际南通)、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与此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机电与华泰联合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机电与华泰联合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空调国际南通与华泰联合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特佳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7 月 1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后的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新的《募集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 60 万台电动压缩机”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将相关募集资金划拨至新户,原募集资金账户将做销户处理,原《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无变化。未来,随着已结束项目的募集资金尾款支付完毕,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江苏银行南京分行                    31300188000006548          活期存款      6,077,408.19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528775625281                活期存款        834,070.31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488476238501                活期存款        729,303.80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494975622519                活期存款        383,135.20

 杭州银行南京秦淮支行                3201040160000989009        活期存款      5,745,570.79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72260122000054395          活期存款      2,665,859.39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514475624758                活期存款          11,464.80

              合计                                                            16,446,812.48

  3.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措施为,在同一募集资金账户内,将活期存款变更为七天通知存款。该产品本质为存款,银行保证本金安全;流动性等同于存款,利息收益较活期存款高,存续周期仅为 7天(每 7 天后自动重新开始新的周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该等七天通知存款现金管理方式是银行存款的一种,无本金风险,但其利息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采用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开展的现金管理金额为 56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共 4 个,其中“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中央研究院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中。本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原募投项目“年产 150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因其产品集中于传统燃油车领域,全面投入建设该项目已不符合当前汽车新能源化的零部件供应增长趋缓的趋势。为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年产 1500 万支压缩机活塞
项目”变更为“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议案,并确认该项目至开会时(2022 年 2 月
28 日)已实施完毕,且将该项目在调整为 360 万支产能的状态下的建设节余资金 112.43 万元
(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原募投项目“年产 150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在报告期内将实施方式变更为“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并确认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3 月1 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及个别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2022-01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中央研究院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分段支出,使得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利用该项目暂时闲置资金23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

  鉴于已建设完成的“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和“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的待支付尾款支付周期较长造成资金闲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利用
该等闲置资金额度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至 2022 年 9 月 18 日。

  上述暂时补流资金已于 3 月 28 日从募集资金存管专户转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暂时补流。
详情请见公司于4 月7日发布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的公告》(2022-030)。

  公司 2021 年实施的前次暂时补流资金 1.1 亿元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归还至各募集资金
账户。详情请见公司于 3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2022-029)。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金实际到账额度大幅低于预计募集资金额度,使得公司在建设募投项目时需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受这一因素及建设进度等情况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和“年产36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所需的募集资金额度减小,使得项目结束时这两个项目仍有部分结余资金。公司董事会已决策将这两个项目的结余资金合计 3942.18 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于4 月7日发布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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