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2-01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
及个别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829.75 万元(包含存管账户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存管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年产60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4.44 万元投入“年产 100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将“年产 150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变更为“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并确认该项目当前已实施完毕,将项目节余资金 112.43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事项还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核
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898,727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2,648.11 万元(以下将前述事项简称为前次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1)第 02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资金
1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 58,983.72 55,000.00 15,848.96
系统项目
2 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 23,890.96 17,000.00 4,898.77
动压缩机项目
3 年产 1,500 万支压缩机 19,498.16 18,000.00 5,186.93
活塞项目
4 中央研究院项目 14,767.39 14,000.00 4,034.28
5 补充流动资金 44,000.00 44,000.00 12,679.17
合计 161,140.23 148,000.00 42,648.11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应付未付 节余募集 是否
号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完成
1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 15,848.96 6,402.05 5,617.16 3,829.75 是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应付未付 节余募集 是否
号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 完成
调系统项目
2 年产 60 万台第四 4,898.77 3,014.96 1,699.37 184.44 是
代电动压缩机项目
3 年产 1,500 万支压 5,186.93 3,494.07 1,580.43 112.43 是
缩机活塞项目
4 中央研究院项目 4,034.28 663.51 995.87 2,374.901 否
5 补充流动资金 12,679.17 12,679.17 - - 是
合计 42,648.11 26,253.76 9,892.83 6,501.52
四、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目前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该项目实施完毕的节余募集资金 3,829.75 万元(包含存管账户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存管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目前尚有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公司按期归还暂时补流资金之后,再行实施上述永久补流。
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年产 60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
缩机项目”目前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该项目实施完毕的节余募集资金 184.44 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供公司新上马的“年产 100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使用。
六、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1 该项目尚未结束,此资金并非节余资金,而是尚未使用的募投项目资金。
公司策划前次募集资金时,对募投项目“年产 1500 万支压缩
机活塞项目”(以下简称活塞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定为 1.95 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80 亿元。由于前次募集资金整体实际到账金额远低于原募资计划,公司于 2021 年 2 月调整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将活塞项目的募投资金投入金额由 1.80 亿元调减为5,186.93 万元。由于分配的资金额较少,仅依靠募投资金难以完成全部产能,公司原准备以自有资金补足缺口。经过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实现 360 万台产能,且前述分配的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根据公司当前活塞式压缩机的市场销售情况分析及合理预测,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上述传统空调压缩机部件产能已可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的活塞式压缩机产能和市场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资金状况,现阶段不需要持续投入自有资金以实现 1500 万支压缩机活塞自产规模。为此,公司拟将活塞项目变更为“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并确认该项目当前已实施完毕,项目节余资金 112.43 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目前尚有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公司按期归还暂时补流资金之后,再行实施上述永久补流。
七、前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年产 60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为“年产 100 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是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年产 150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及个别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
式的议案》,与会监事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及个别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确认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及个别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