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1-04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根据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变化、股本变动等三个条款,详情如下:
一、修订第三条
第三条原文为: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400 万股,并于 2008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9 年 6 月 8 日根据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
13,400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 6,700
万股。2014 年 7 月 18 日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
股本 20,100 万股为基数,以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
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22,110 万股。2015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5〕762 号《关于核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共计发行 650,873,059 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 1,072,973,059 股。201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
许可〔2016〕1465 号)《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 的 批 复 》, 共 计 发 行 45,369,590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1,118,342,649 股。2017 年 6 月 20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决议,以总股本 1,118,342,649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
转增 18 股,共计 2,013,016,768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3,131,359,417
股。
现增加一段:2021 年 1 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奥
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非公开发行了 111,898,727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3,243,258,144 股。
修订后的第三条为: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400 万股,并于 2008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2009 年 6 月 8 日根据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
13,400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 6,700
万股。2014 年 7 月 18 日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
股本 20,100 万股为基数,以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
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22,110 万股。2015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5〕762 号《关于核准江苏金飞 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共计发行 650,873,059 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 1,072,973,059 股。201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
许可〔2016〕1465 号)《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 的 批 复 》, 共 计 发 行 45,369,590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1,118,342,649 股。2017 年 6 月 20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以总股本 1,118,342,649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
转增 18 股,共计 2,013,016,768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3,131,359,417
股。2021 年 1 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非公开发行了 111,898,727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3,243,25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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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二、修订第六条
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31,359,417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现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31,359,417 元”修订为“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43,258,144 元”。
修订后的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3,258,14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修订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3,131,359,417 股,均为
普通股。
现将“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3,131,359,417 股”修订为“公司现
股份总数为 3,243,258,144 股”。
修订后的第十九条为: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3,243,258,144 股,
均为普通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登记。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