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1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 号)核准,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898,727 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2,648.1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1)第 02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奥特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机电”)、上海空调国际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调国际南通”)、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分别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与此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机电
与华泰联合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机电与华泰联合证券、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空调国际南通与华泰联合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南
京奥特佳与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
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到账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元)
上海空调国际南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31300188000006548 0.00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统项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28775625281 0.00 年产60 万台第四代电动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压缩机项目
马鞍山奥特佳机电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72260122000054395 0.00 年产1,500万支汽车空调
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压缩机活塞项目
马鞍山奥特佳机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3201040160000989009 0.00 年产1,500万支汽车空调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秦淮支行 压缩机活塞项目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94975622519 0.00 中央研究院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14475624758 431,999,971.6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简
要内容
(一)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公司(甲方一)、空调国际南通(甲方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乙方)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
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简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一、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二)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
公司(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乙方)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三)年产 1500 万支汽车空调压缩机活塞项目
公司(甲方一)、马鞍山机电(甲方二)、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乙方)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 1,500万支汽车空调压缩机活塞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一、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四)年产 1,500 万支汽车空调压缩机活塞项目
公司(甲方一)、马鞍山机电(甲方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乙方)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 1,500 万支汽车空调压缩机活塞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一、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中央研究院项目
公司(甲方一)、南京奥特佳(甲方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乙方)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中央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一、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乙方)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