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关于 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关于核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北
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2 号),核准本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王进飞、珠海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永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长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奥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强、何斌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3,969,294股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56元;核准公司向王进飞、珠海宏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6,903,765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78 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999,996.7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00,000.00
元,净额已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2015 年 5 月 20 日支付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78,618.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15,021,378.52 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388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关于 2016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30 日《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4,202,17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配套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田红军非公开发行 21,830,696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15 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0,735,044.4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
人民币 7,500,000.00 元,净额人民币 323,235,044.40 元已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全部到位,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城中支行(账号 1111425739100201631)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814.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1,055,229.72 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6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2016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资金 715,021,378.52 321,055,229.72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6,679,178.54 11,627,351.84
利息收入 6,679,178.54 11,627,351.84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721,700,557.06 317,631,202.73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721,267,203.77 75,209,593.82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3,353.29 496,776.87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41,924,832.04
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5,051,378.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前身为 2002 年成立的南通金飞达服装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 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
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于 2007 年 8 月 1 日经上市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 1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 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保荐机构、本公司 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信银行 南京分行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保荐机构、本公司子公司南京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公司、保荐机构、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 2016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共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余均已销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932006010015918911 2015.5.20 715,021,378.52 活期 2015 年 8 月销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932002010019096676 活期 2018 年 11 月销户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 8110501013200076673 活期 2018 年 9 月销户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 8110501013900127533 活期 2019 年 2 月销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932004010020215859 活期 2018 年 12 月销户
合计 715,021,378.52
(四)2016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
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408830100100070981 2016.10.24 123,235,0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