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288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帝奥集团、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先生、股东香港金飞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东通州泽成、星世通、南通锦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王进飞、庄红专、王筱娟、汤建华、邢光兰、吴声荣、季林、邱美云、程娟承诺:在任职期内,通过帝奥集团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帝奥集团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Kenneth Chan承诺:在任职期内,通过香港金飞马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香港金飞马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根据公司2007年8月21日通过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3、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编制报告期申报财务报表时,按规定对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的会计政策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借款费用资本化、所得税核算、研究与开发阶段费用确认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假定自报告期期初即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所编制的公司财务报表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相比,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方面并无重大差异。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公司服装出口业务收入比例近100%,主要以美元报价和结算,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自2005年7月起,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05 年7月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2%,至2007年12月31日已累计升值超过13.31%。并且,人民币仍有进一步升值的可能性。人民币持续升值将对公司以美元为结算单位的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自2004 年1月1日起,服装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自2007年7月1日起,服装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近年来,我国国际贸易顺差持续大幅增长,外汇储备总额屡创新高,不排除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下调的可能性。尽管公司可以通过控制成本、提高产品售价、业务逐步转型等方式积极应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但是如果我国服装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继续下调,将对公司以服装出口为主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近三年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但受限于资金实力等因素,现有固定资产的产能与订单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为了稳定优质客户,公司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缓解产能严重不足的瓶颈,导致近三年委托加工比例加工较高。2005年至2007年,按数量测算(标准件)公司委托加工比例分别为49.17%、45.27%、46.15%。尽管公司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严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对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流程、产品质量、交货时间等进行密切跟踪与监控,但是公司无法实质控制委托加工产品的具体生产过程。随着公司业务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如果公司无法如期提高生产能力,委托加工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规模化供货能力、市场反应时间与产品质量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享服装产业链中最为丰厚的品牌与渠道利润,公司于2007年6月收购美国Lanco公司,从而间接拥有三个服装品牌(“NINA LEONARD”、“NINA LEONARD DRESS”、“LENNIE for NINA LEONARD”),与JC Penny 、Wal-Mart、Macy等大型零售商建立了稳定销售渠道,并与QVC(美国著名电视导购销售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收购Lanco公司,公司的业务模式由ODM逐步向OBM转型。OBM业务模式与公司现有的ODM业务模式,在业务流程、客户管理、产品开发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在业务转型过程中,公司在经营理念、发展战略、内部管理等方面未能及时调整,公司将会面临业务模式不能成功转型引致的风险。
(5)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依法享受所得税优惠。如果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公司2005年至2007年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比例为25.82%、27.01%、26.47%;如果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公司2005年至2007年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比例为17.77%、18.78%、18.6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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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37%
发行价格 9.33元
市盈率 (1)20.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15.25倍(每
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66元/股(以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46元/股(以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29,799万元计算)
市净率 2.69倍(计算口径: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投标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
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帝奥集团、实际控制人王进飞、股东香港金飞马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东通州泽成、星世通、
南通锦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1,722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9,799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1,9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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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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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中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