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发布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8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8 日 0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4∶50 在公司本部技术楼 5 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鼎文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柱国和刘晋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561,110,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5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557,785,53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00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32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143%。
3、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174,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5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849,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3,32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芮斌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独立
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6 年,独立董事芮斌简历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票 561,103,430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反对票 7,000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票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 34,167,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5%;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2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