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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大华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371,260,78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1.62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327,382,7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9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43,878,0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31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204,018,57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19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0,140,4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6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43,878,0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319%。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70,736,4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8%;
反对 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弃权 310,6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494,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30%;反对 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7%;弃权 310,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3%。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70,699,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1%;
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 322,7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457,0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48%;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弃权 322,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2%。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70,711,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
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 310,8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468,9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06%;反对 23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0%;弃权 310,8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70,714,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
反对 23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310,6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471,9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1%;反对 2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6%;弃权 310,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3%。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0,829,4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反对 4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587,2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86%;反对 43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3%;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6、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1,370,843,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6%;
反对 2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 1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601,1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54%;反对 2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1%;弃权 1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3,590,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4%;
反对 2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1%;弃权 1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590,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4%;反对 24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1%;弃权 1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0,099,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3%;
反对 846,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7%;弃权 315,5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2,856,8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06%;反对 846,1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7%;弃权 315,5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9,212,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06%;
反对 1,869,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64%;弃权 178,50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970,3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0%;反对 1,869,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5%;弃权 178,5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240,4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025%;
反对 25,841,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45%;弃权 178,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998,2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2461%;反对 25,841,7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664%;弃权 1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7,691,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054%;
反对 35,321,6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293%;弃权 1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8,518,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5996%;反对 35,321,6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130%;弃权 1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740,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8%;
反对 23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4%;弃权 178,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8%。

  其中,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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