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71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期间,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819,60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0%,最高成交价为 21.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9,959,211.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
股份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体现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限内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08 月 30 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08 月 23 日、08 月 24 日、08 月 25 日、08 月 28 日及 08 月 29 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0,619.42 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7,654.85
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59,009,434 59.46% 1,939,189,833 58.86%
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5,459,556 40.54% 1,355,279,157 41.14%
合计 3,294,468,990 100% 3,294,468,990 100%
公司计划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