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1,430,378,722 股,占上市公司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08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319,724,4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676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105,418,55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5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522,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1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89,896,0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2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29,875,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24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257,6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4,914,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23%;反对 245,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33%;弃权 257,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5%。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29,875,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24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257,6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4,914,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23%;反对 245,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33%;弃权 257,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5%。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29,875,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24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弃权 257,6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4,914,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23%;反对 245,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333%;弃权 257,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5%。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29,986,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6%;
反对 134,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弃权 257,6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5,025,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76%;反对 134,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1280%;弃权 257,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5%。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237,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134,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弃权 6,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5,277,041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134,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1280%;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193,4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
反对 178,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5%;弃权 6,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5,233,241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2%;反对 178,7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1695%;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9,863,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0%;
反对 257,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257,6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4,903,24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12%;反对 257,6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444%;弃权 257,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237,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134,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弃权 6,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5,277,041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8%;反对 134,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1280%;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8,601,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7%;
反对 1,770,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8%;弃权 6,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3,641,027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38%;反对 1,770,9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79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2,853,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66%;
反对 37,518,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0%;弃权 6,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7,893,5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4038%;反对 37,518,3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5.589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0,10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509%;
反对 55,13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472%;弃权 6,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0,273,3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892%;反对 55,138,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2.3045%;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 1,430,237,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134,4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弃权 6,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