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1371 号)。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关于变更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国信证券原委派楼瑜女士、杨俊浩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杨俊浩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拟离职,现委派孙宇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杨俊浩先生,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楼瑜女士和孙宇先生。
附:孙宇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孙宇先生简历
孙宇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曾先后参与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