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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大华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17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4,642,4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995,579,590 股的 0.82%。

    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9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789,1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995,579,590 股的 0.16%。

    3、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2,889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 29,431,5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995,579,590 股的 0.98%。

    4、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3月1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7名调整至3,14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293,200股调整为98,865,8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2,174,9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部分于2018年11月30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及1名去世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0、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9名调整至749名,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80,400股调整为10,413,500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3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7,1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7,100股,预留授予部分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90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6,931,5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7、2020年5月1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1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87,60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23,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8、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0年8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83名已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22,68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337,88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484,8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2020年10月28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2名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63,26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92,26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71,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5名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28,86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82,36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46,5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88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9,431,5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锁期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关于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分 3 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                                                      40%

              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                                                      30%

              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第三个解锁期                                                      30%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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