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9,886,60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4,189,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851,332.5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338,662.6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5 月到账。公司自 2013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