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雨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公司副总裁陈雨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35,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其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53%)。
截至本公告日,陈雨庆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雨庆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仍持有公司股份 1,835,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雨庆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雨庆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雨庆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雨庆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