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36,931,560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 3,007,991,230 股的 1.2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90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36,931,56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7名调整至3,14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293,200股调整为98,865,8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2,174,9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部分于2018年11月30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及1名去世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0、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9名调整至749名,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80,400股调整为10,413,500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3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37,1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7,100股,预留授予部分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1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87,60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23,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 3 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 40%
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 30%
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第三个解锁期 30%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该部分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1)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件。
(2)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5)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指标一:公司 2019 年的营业收入较
指标一: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 2017 年 复 合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且截至 2019 年 12 17.80%,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
月 31 日当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或 收益率为 22.74%。或
指标二: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 指标二:公司 2019 年的归母净利润较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 ,且截至 2019 年 12 2017 年的增长率为 34.03%,截至 2019
月 31 日当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 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产收益率不低于 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74%。
公司 2019 年业绩实现满足解锁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901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S(杰出)、A(优秀)、 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B(良好)、C(合格)和 D(不合格)五个考核等级
进行归类,若激励对象任一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为D 级,
则相对应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将不予以解锁,激励对象
当年未能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 2901 名激 励对象的相关解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