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暨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财通证券资管大华股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3日及2017年5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5月15日届满,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将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7年6月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截至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财通证券资管大华股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买入大华股份股票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购买均价为16.83元/股。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7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7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6,247,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暨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出席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暨延期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0年5月15日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根据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具体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股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一年后期满前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