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0.60 万元,2021 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75,283.59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80.57 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建设。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的匹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运营和投资建设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东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