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安妮股份 股票代码 00223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蓉 谢蓉(兼)
办公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 99 号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 99 号
电话 0592-3152372 0592-3152372
电子信箱 xierong@anne.com.cn xierong@anne.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5,295,021.84 167,349,064.77 -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647,357.33 -9,934,418.98 217.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01,183.37 -21,385,474.33 1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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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12,788.93 -85,889,376.50 106.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1 -0.0171 217.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1 -0.0171 217.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2% -0.54% 1.4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548,620,557.04 1,615,766,264.60 -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48,990,952.81 1,229,505,195.48 1.5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64,904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林旭曦 境内自然人 14.95% 86,669,683
张杰 境内自然人 5.95% 34,493,494 25,870,120
杨超 境内自然人 2.23% 12,909,998 5,341,351 质押 12,609,998
郭劲松 境内自然人 0.96% 5,575,150
唐维一 境内自然人 0.78% 4,519,200
于曦华 境内自然人 0.71% 4,112,000
孔艳华 境内自然人 0.58% 3,340,000
唐龙福 境内自然人 0.45% 2,628,500
杨攀 境内自然人 0.40% 2,310,000
张玉萍 境内自然人 0.36% 2,0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述股东中,张杰和林旭曦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不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的说明 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郭劲松所持股份 5,575,150 股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唐维一所持股份 4,519,200 股通过
明(如有) 其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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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行政处罚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字202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7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95%,最高成交价为4.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1元/股,成交总金额2,602,9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